請詳閱後附填寫須知
填 寫 須 知
一、 ※標記者,請依需要加填,其他欄位請填據完整。
二、身份證明文件字號請填列身份證字號或護照號碼。
三、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者,請檢具委任書;如係法定代理者,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。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者,請檢具身份關係證明文件。
四、法人、團體、事務所或營業所請付登記證影本。
五、申請機關檔案有檔案法第18條所定情形之一者,本機關得予以駁回。
六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,應遵守〈檔案應用規範〉...有關規定,並不得有下列行為:
〈一〉添註、塗改、更換、抽取、圈點或污損檔案。
〈二〉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。
〈三〉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。
八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收費標準:
九、申請書具填後,得以書面通訊方式送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( 地址: 台北市基隆路4段43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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